伍、推動架構
陸 推動工作要項
一 成立防災工作組織、統籌推動防災教育
1 籌組「嘉義市防災教育輔導團」,成員包含行政人員及專家學者,整合並統籌推動防災教育。
a
訂定防災教育年度工作計畫,推動防災教育。
b
輔導各校落實防災教育與演練,提升防災實務知能。
c
輔導學校參加「教育部防災校園建置及實驗專案」。
d
學校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修訂之輔導與審核。
e
規畫辦理全市學校防災教育評鑑。
f
針對高潛勢災害學校及上年度辦理不佳之學校,邀請專家學者到校輔導。
g
強化防災教育成果網站,建置防災雲,防災成果及訊息發布行動化。
2 輔導各校成立「校園防災教育推動小組」及落實防災教育事宜,並將防災編組整合納入校園「緊急應變小組」。
3 協助輔導各校申請及辦理104~107年度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校園建置計畫
二 根據本市校園災害潛勢分析結果,辦理防災教育專業知能研習,發展學校防災教育課程,舉辦防災教育藝文活動。
1 每年辦理全市性防災教育活動(含研習)2場以上,提升學校行政主管人員及教師防災實務知能。
2 辦理全市性防災觀摩演練(國中、國小及幼兒園)。
3 各校依據校園災害潛勢分析結果,考量學校校園、周邊環境區域特性及學生生活經驗,發展融入氣候變遷調適教育之至少2節的防災校本課程。
4 辦理防災教育課程教案設計比賽及特色活動影音教材製作。
5 舉辦全市性防災教育藝文宣導活動,例如藝文競賽及作品巡迴展、知識擂台賽、宣講團等。
6 配合本市其他單位(如消防局、警察局、衛生局)辦理防災教育活動,鼓勵各校參與並將防災教育議題融入相關課程。
7 協助學校建置校園安全顏色管理系統
8 協助學校繪製符合內政部規範之防災地圖
9 協助學校建置校園入侵通報預警系統
三 輔導各校依照校園災害潛勢分析,落實校園防災教育,強化師生災害防救應變能力
1 各校應將各項防災編組納入『校園緊急應變小組』整合。
2 各校每年應辦理全校性校園防災教育主題活動3場以上(包含全市防災觀摩演練、專題演講、防災融入式教學、海報或漫畫比賽等,但不包含校內自辦防災演練),列入學校行事曆,並辦理上述活動前後能辦理防災素養檢測並有成效評估分析,並於年度成果中呈現。
3 各校當年度每學期應自行辦理全校性或結合鄰近社區辦理疏散避難演練1場以上,列入學校行事曆,並於年度成果中呈現。
4 各校應配合「全國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資訊管理系統」填報,並依檢核結果,修訂「校園災害管理防救實施計畫」,內容應每學年定期更新(例如災害防救組織成員),且至少須包含地震、颱風及人為(火災等)等災害類型及當年內可執行、達成之事項。
5 各校應由專人辦理防災教育業務,負責參與主管教育機關辦理之相關防災教育會議或活動,並執行下列業務:
a
辦理教職員校園災害防救教育訓練。
b
編撰校園疏散避難地圖。
c
推廣親師生應用家庭防災卡。
d
其他防災教育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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